B体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0亿元),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近日,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及江苏大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储能”)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各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4年612051471字BZ01号、2024年654115691字BZ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大烨新能源、大烨储能的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能源技术、设备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储能及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必一运动官方网站、 转让、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储能及新能源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必一运动官方网站、集 成及新能源相关设备、材料的销售;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咨 询服务;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 制造;锌镍蓄电池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池销售;电 气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工程总承 包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 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移动储能车、移动电源车销售、开发、及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企业管理;通用设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船舶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运输 设备租赁服务;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的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的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必一运动官方网站、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且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65,991.45万元,占202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64,162.81万元的102.85%。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